最佳答案
一、生產企業過分夸大產品功能,片面強調某項指標而忽視其他功能,給消費者造成誤導。 二、市場上三無產品(無生產企業、無商標、無生產標準)和冒牌劣質產品較多,例如以國產貨冒充進口貨、以無牌產品冒充名牌產品、以無耐磨層地板冒充有耐磨層地板等,此類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。 三、市場售后服務體系不健全,普遍存在重銷售輕鋪設的現象,企業產品介紹和鋪設說明書不夠規范。 四、市場上木地板樹種名稱相當混亂,商家為促進銷售,有時將同一樹種的木材起不同的商品名,而且價格均不相同,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。 五、部分木地板銷售人員素質不高,對木地板基本知識、基本性能認識不夠。
回答者:caowuyun
2017-07-21 17:07:03